河北承德原副市长李刚被判无期,受贿来源不明财产超1.2亿
河北承德原副市长李刚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尘埃落定,中国裁判文书网11月7日公布的河北省高院二审裁定书显示,河北省高院近日二审裁定,准许李刚撤回上诉。此前2017年5月9日,石家庄中院一审以李刚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扣押、冻结在案的李刚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中的差额部分共计折合人民币1.2亿余元依法上缴国库。
河北省高院的二审裁定书显示,李刚原系河北省承德市政府副市长,曾任三河市政府市长、三河市委书记、香河县委书记、廊坊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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